一、按照重庆市教委宣教处、我校党委和学工部的要求,组织开展工作室相关工作。
二、负责确立工作室的工作任务、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。
三、负责制定工作室建设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,
四、建立健全工作室管理制度,监督各项计划的执行进度。
五、指导工作室成员制定个人研究计划,并做好检查与考核。
六、组织工作室成员进行课题研究、工作创新及成果推广。
七、负责聘请工作室的指导导师。
八、负责与其他部门进行合作交流与协同创新。
九、积极推进工作室成员的职业能力提升和国际化视野。
十、本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。